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缓解审判工作压力,2020年3月23日松潘县人民法院制定颁发了《松潘县人民法院速裁案件操作规程》,并于4月正式实施。
松潘法院设立速裁团,由3名法官组成,受理范围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涉及借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多个案由。
一是强化立案登记审查的分流功能。加强对立案的审查,对较为简易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或导向速裁团队进行再次过滤,以立案庭担任中心和中转站,调解中心、速裁团队、专业审判团队畅通无阻的案件快速流转体系基本成型,通过立案庭、调解中心、速裁团队的先后三次筛选过滤,实现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的相对准确分离。
二是强化诉前调解的庭前准备功能。将诉前调解作为首选的案件过滤机制,诉前调解中调解员完成各项需调查和确认的事项,并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有争议的证据及无争议的事实进行归纳,即使未能调解成功,也可进一步分流到速裁团队,并根据调解员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速裁方式办理,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审理周期。
三是强化速裁团队在案件“简化审”上下功夫。速裁规程明确了审理工作内容、工作时限,通过快速裁判缩短诉讼周期。上一年度全院民事案件审理平均结案时间为51天,案件施行繁简分流能迅速起到稳定安服作用,避免矛盾激化,有利于社会安定。